内容自审制度

根据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网络文化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内容自审管理制度,我公司针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相关法规规定逐步完成了以下制度的制定:

一、基本原则

  1. 1.安徽佰通教育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依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2. 2.公司设立专门岗位及专人承担网络文化内容服务自审工作,且承担该工作的工作人员均已取得自审人员岗位资格;
  3. 3.公司每个需要内容审核的项目的自审工作均技术总监牵头由3名以上审核人员实施,各个审核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后,报公司运营总监复核签字并出具最终审核意见。

二、目的

本制度的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司在提供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宣传推广,活动策划、内容更新)之前对该等内容进行自审工作的规范,明确本公司按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的职责、流程、标准以及责任追究办法。

三、组织架构

根据《网络文化经营企业内容自审的基本要求》,我司将积极参与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有关自审人员培训课程,自审部门由4名员工全职组成,其中包括两名副总人员,具体审核架构如下:

自审人员初审→报技术总监二审→报运营总监终审

  1. 1.审查人员职责
  2. 2.掌握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
  3. 3.能独立表达审核意见;
  4. 4.以最终保证本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目的,对在自审工作中发现违法违规的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记录并提请中止,作出提交修改,督促修改,复审等审核意见,重大问题向安徽省文化旅游厅市场处报告;
  5. 5.负责保管审查记录;
  6. 6.对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向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申请行政指导;
  7. 7.每年至少参加1次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业务培训;
  8. 8.组织内部培训工作,对开发、运营人员进行内容审查方面的培训。

四、流程

五、审核标准

公司产品禁止出现以下内容:

产品内容禁止出现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

2.产品配乐

3.产品场景

4.角色设计

5.实名注册系统

6.文字、表情互动系统

六、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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